各分工会:
2016年度在职会员职工申报困难职工帮扶的工作即将开始,请各分工会将符合帮扶条件的困难职工资料于12月1日前报送院工会。现通知如下,请落实。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1、在职会员职工本人因患重大疾病,经医保、工会医疗互助或其它各类保险报销后,个人自负住院医疗费用在捌仟元以上(费用以住院结算单为准),造成生活极度困难的;
2、在职会员职工家庭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其他事故引起的致困职工;
二、申报资料及程序:
1、本人书面申请报告;
2、医院诊断证书(出院诊断证书)、医疗发票、结算单;
3、其他致困证明材料;
4、身份证复印件;
5、困难职工档案表(工会网页下载);
由分工会初审通过后,在申请报告上签署意见后,连同相关资料一并报送学院工会,经学院审核、通过后公示再实行帮扶。
学 院 工 会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