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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分工会调整及分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0日 00:00|浏览次数:

各分工会:

学院在今年5月进行了学院机构和部分中层干部调整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有关规定,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学院工会对分工会进行调整并对分工会委员会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提出了工作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部分  学院分工会机构编制调整

1、党群部门分工会(所辖部门):党政办、工会、宣传统战部、组织人力资源部、纪委、党总支、

2、行政部门分工会(所辖部门):财务处、招生处、就业处、成教部、审计处

3、教科部门分工会(所辖部门):教务处、督导室、科技产业处

4、学工部门分工会(所辖部门):学生处、武装保卫处、团委

5、总务后勤分工会

6、图书馆分工会

7、临床系分工会

8、医学影像和医学技术系分工会

9、基础医学部分工会

10、护理系分工会

11、药学系分工会

12、建筑工程系分工会

13、财经系分工会

14、汽车技术系分工会

15、旅游管理系分工会

16、外语人文教育系分工会

17、公共课部思政部分工会

18、机械工程系分工会

19、计算机系分工会

20、生物科学技术系分工会

第二部分  分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做好换届工作是加强职代会和工会组织建设,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件大事,关系到教职工合法权益维护和学院的和谐稳定,为加强基层组织领导,确保换届工作顺利完成。特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换届工作具体组织和实施。

换届选举工作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成员:

长:翟惠根

副组长:李国春、李晶

员:卢璐、裴有为、涂成林、李凌春

2、办公室成员

 主任:卢璐(兼)

副主任:刘伯冲、冯德辉

员:钱典新、夏玉林、徐艳、

工会委员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工会副主席负责各片区的换届组织工作,具体分片如下:

卢璐、涂成林、唐雪峰、刘伯冲、钱典新:行政部门、教科部门、图书馆、财经系、旅管系、外语系、公共思政7个分工会;

裴有为、钟学云、邓国文、冯德辉、徐艳:学公部门、农学系、计算机系、机械系、建筑系、总务后勤6个分工会;

李凌春、刘晓兰、张伟、熊礼杭、夏玉林:党群部门、护理系、临床系、影像系、药学系、基础医学部、汽车系7个分工会。

分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分片负责人和指定临时召集人是第一责任人,各基层分工会要做好具体组织和筹备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等有关法规文件,按照程序,认真组织实施。

二、扎实做好工作,确保换届工作顺利完成。

1、要选优配强分工会领导班子。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干部标准和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民主、职工群众信赖的要求,选好新一届分工会委员会,特别是要推荐选配好分工会主席。

2、要保障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选举新一届分工会委员会,要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结合充分酝酿的办法,在广泛听取广大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推荐候选人。要开好会员大会,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好选举工作,使教职工能够充分行使民主权利。

3、要认真总结分工会工作。各基层分工会组织要在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在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的同时,认真做好选举工作总结。结合新的形势、任务及本分工会实际提出新一届分工会委员会的工作任务和目标。

4、要加强学习培训。在换届选举前,各分工会要集中时间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提高广大教职工对换届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使教职工能够以学校主人翁的态度正确行使民主权力,严格履行会员义务。

三、换届工作的程序和安排

(一)动员学习阶段

1、换届选举工作要在学院统一领导下进行,召开会议,进行动员布置换届工作。

2、各基层分工会在对教职工进行动员的基础上,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有关法规和文件,领会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

(二)换届选举阶段

1、各基层分工会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有关文件法规。

2、新一届分工会委员候选人的推荐,可以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推荐,即:以工会小组为单位,推荐分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也可以采取自上而下的办法进行推荐。

3、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集中多数群众意见提出新一届分工会委员会候选人,报工会审批。

4、工会对各分工会上报的工作方案、委员候选人名单、分工会主席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反馈各分工会。

5、在工会和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由推荐选举的临时负责人主持召开会员大会,选举新一届分工会委员会。

6、新一届分工会委员会成立后,召开新一届分工会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分工会主席。

(三)上报审批阶段

1、各基层分工会将大会选举产生的新一届分工会委员会委员名单报工会,并由工会审批。

2.工会研究讨论基层分工会上报新一届分工会委员会和分工会主席人选,并将审批意见(批复)及时下发到各基层分工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分工会换届选举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管理。

(二)换届选举工作自始至终要严格按照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和工会章程中所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不得违反操作程序和要求,不得走过场。

(三)工会将根据换届选举工作的安排,对基层单位分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对在换届选举中违反有关规定和程序,弄虚作假的组织和个人,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原则上应在624日前完成。

第三部分  分工会主席任职条件

1、政治思想要件。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民主、职工拥护、热心工会工作。

2、年龄要件。在年龄上,原则要求要能够干满一届。截止20151230前, 55周岁以内。

3、职级要件。部门副职实职及以上职级。

4、程序要件。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等有关法规文件精神的程序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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