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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职工医疗互助报账指南

来源:|发布时间:2014年03月13日 00:00|浏览次数:

一、报账程序

1、参加人结束住院治疗后,在社保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医疗费用之日起1个月内,由参加人或直系亲属向所在单位工会提供报账资料,由单位工会负责办理;

2县(区)级单位由各县区总工会审核资料、结算补助,补助费用由各县区总工会垫付;市直单位由各单位工会审核资料、计算出补助金后统一到市总工会核报;

3、申请意外补助的县区和市直单位工会按要求收齐资料直接递交到市总工会互助互济协会办公室,联系人,谈文焕836052215386318909

二、报账资料

(一)住院报账资料

1、《职工医疗互助活动补助申请审批表》(附件3);

2、《(湖南省)医疗卫生单位住院医疗费收据》或所在单位盖章证明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

3、《永州市城镇职工医疗生育保险住院费用结算单》或所在单位盖章证明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5、申请人银行账号复印件。

另:特殊病种也需提供住院医疗费收据和住院费用结算单,门诊票据一律不予报销。

(二)意外报账资料

1、意外伤害医疗:医院结算清单原件、医疗费用收据原件、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原件、意外伤害事件有关证明原件、所在单位(工会)出具的证明原件、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银行账号复印件。

2、意外伤害残疾:残疾鉴定书原件、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原件、所在单位(工会)出具的证明原件、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银行账号复印件。

3、意外伤害身故:意外伤害事件有关证明原件、公安或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书原件、户口注销证明原件、火化证明原件、所在单位(工会)出具的证明原件、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银行账号复印件。

三、报账时间

县区总工会每月中旬、市直工会每月下旬到市总工会核报,市总工会将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报账核算公式及方法

1、核算公式:工会医疗互助报账标准=个人自付总额-起付标准-全自费

2、补助标准:(计算方法请到永州市职工医疗互助QQ:316975469共享文件里下载)

15000元(含5000)以下的部分补助40%,补助金不足50元的按50元补助;

25001-10000元的部分补助45%

310001-20000元的部分补助50%

420001-30000元的部分补助55%

530000元以上的部分补助70%

转外自付报账比例降低5%;一个互助活动责任期,互助活动补助金的最高限额为3万元。

 

 

永州市职工互助互济协会办公室

O一四年二月一日

 

附件3-职工医疗互助活动补助申请审批表.xls 

 

 

职工医疗互助活动补助计算方法

一、参加人在互助有效期内,在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治疗时,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和各种补助(如公务员补助等)结算支付后,对个人自负的医疗费用(不含自费费用),采取分段计算的方法给付互助活动补助金。具体为:

15000元(含5000)以下的部分补助40%,补助金不足50元的按50元补助;

25001-10000元的部分补助45%

310001-20000元的部分补助50%

420001-30000元的部分补助55%

530000元以上的部分补助70%

一个互助活动责任期,互助活动补助金的最高限额为3万元。

案例一:某职工在互助有效期内在某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医疗费用总额为10 万元,其中:基本医疗统筹支付8万元,个人自负(医疗互助活动可补助的)2万元。

补助计算:(5000元以下)5000×40%=2000

5001-10000元)5000×45%=2250

10001-20000元)10000×50%=5000

补助金给付合计:2000+2250+5000=9250(元)

案例二:某职工在互助有效期内在某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医疗费用总额为30万元,其中:基本医疗统筹支付24万元,个人自负6万元。

补助金计算:(5000元以下)5000×40%=2000

5001-10000元)5000×45%=2250

(10001-20000)10000×50%=5000

20001-30000元)10000×55%=5500

30000元以上)30000×70%=21000

补助金合计:2000+2250+5000+5500+21000=35750(元)

补助金应给付:30000元(一个互助活动责任期,互助活动补助金的最高限额为3万元。)

二、参加人在一个互助有效期内发生多次住院治疗,可多次申请互助活动补助金。申请互助活动补助金时,按每次出院分别办理,不可累计核算。

案例三:某职工在互助有效期内第一次在某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医疗费用总额为4万元,其中:基本医疗统筹支付3.2万元,个人自负0.8万元。该职工在互助有效期内第二次在某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医疗费用总额为2万元,其中:基本医疗统筹支付1.6万元,个人自负0.4万元。

第一次住院:

补助金计算:(5000元以下)5000×40%=2000

5001-10000元)3000×45%=1350

第一次补助金给付合计:2000+1350=3350(元)

第二次住院:

补助金计算:4000×40%=1600(元)

该职工两次住院补助金给付合计:3350+1600=4950

(互助期内多次住院累计给付补助金不得超过3万元)

三、在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前就住院,在参加互助活动期内出院的互助金补助计算方法:

案列四:某职工因病在2014121住院治疗,2014210出院,住院天数为20天医疗费用总额为10 万元,其中:基本医疗统筹支付8万元,个人自负2万元。

1、分析:此种情况,只能按互助有效期内的住院医疗自负部分费用计算互助活动补助金,发生在互助有效期外的住院医疗自负部分费用,将不予补助。若分不清互助有效期内的住院医疗自负部分的费用,就按住院自负部分费用的总额分段计算出互助活动补助金,除以住院的总天数后,再剩以互助有效期内住院天数,得出补助金的多少(分段算出的补助金合计÷住院天数×互助有效期内住院天数)。

计算住院天数时应注意:住院当天记入住院天数中,出院当天不记入住院天数中。因此只能按2014212014210期间(出院当天不记入住院天数中)有效住院天数9天的住院医疗费用计算互助活动补助金,对于201421以前的住院医疗费用将不予补助。

2、补助金计算:

5000元以下)5000×40%=2000

5001-10000元)5000×45%=2250

10001-20000元)10000×50%=5000

补助金给付合计:2000+2250+5000=9250(元)

9250÷20(住院天数)×9(互助有效期内住院天数)=4162.5(元)

补助金给付合计:4162.5(元)

四、在互助有效期内住院,互助期满后才出院,且没有参加下一期医疗互助活动的互助补助金计算方法:

案例五:某职工参加了第一期医疗互助活动,未参加第二期医疗互助活动,其第一期互助有效期为201421零时起至201412 31日二十四时止。该职工因病于20141221住院,2015110 日出院,住院天数为20天医疗费用总额为5万元,其中:基本医疗统筹支付4万元,个人自负1万元。

1、分析:由于该职工参加了第一期医疗互助活动未参加第二期医疗互助活动,因此,只能按2014122120141231期间11天(住院当天记入住院天数)的住院医疗费用计算互助活动补助金,对于201511以后的住院医疗费用将不予给付补助。

2、补助金计算如下:

补助金计算:(5000元以下)5000×40%=2000

5001-10000元)5000×45%=2250

补助金合计:2000+2250=4250(元)

4250÷20(住院天数)×11(互助有效期内住院天数)=2337.5(元)

补助金给付合计:2337.5

五、在互助有效期内住院,互助期满后才出院且参加了下一期医疗互助活动的,其互助金的计算方法:

分别按本期及下一期医疗互助实施办法的互助活动补助标准计算互助活动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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