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护理岗位需要,拟公开招考护理人员一批,现将报考条件、招考步骤与程序公告如下:
一、 报名:
1、 报名时间:2012年3月19日至21日;
2、 报名地点:三医院行政楼五楼会议室或人事科护理部办公室,
3、 联系电话:2290101(人事)2290262(护理部)
二、 报名须知:
(1) 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毕业证或个人学籍档案、护士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近期两寸免冠彩照2张;
(2) 参照物价部门标准,报考人员每人交笔试报名费50元,进入面试、操作另加收面试费50元、操作考试费50元,入围体检由入围人员个人承担体检费。
三、 报考条件
1、 热爱护理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 身高156厘米以上,身体健康,无药物过敏史;
3、 学制、专业、学历要求:国家认可的全日制三年以上高中等医学院校毕业,护理(或助产)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4、 年龄要求:应届毕业生年龄≤24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往届毕业生年龄<26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已生育或已获职业资格且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的往届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 资格审查
1、 报名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报名人员各种条件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听候通知领取准考证。
2、 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达到3:1以上,按确定的招聘名额进行考试。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达不到3:1的,按实报人数3:1比例核减招聘名额。
五、 考试(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及复习用书)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护理专业知识占80%,职业能力占20%),笔试占总成绩的40%。
(2)笔试日期初定:2012年3月31日下午(具体时间和地点:祥见准考证。)
(3)命题:临考当天随机抽取护理专业老师组织封闭式命题。
(4)考场安排: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联系安排考场,考场全场封闭。
(5)笔试结束后,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除名次,按照招考名额1:4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并在医院网站上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因成绩并列而超出1:4比例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
(1)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随机抽取资质人员任考官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为100分,占总成绩的30%。统一评分标准,在评委所给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成绩。
(2)面试日期初定:2012年4月1日
(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 面试结束后,综合笔、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出名次。按照参考名额1:2的比例确定进入操作考试人员,并在医院网站上公布操作考试人员名单。因成绩并列而超出1:2比例的考生全部进入操作考试。
3、 操作考试
(1) 有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随机抽取护理专业资质人员任考官进行操作考试。操作考试成绩为100分,占总成绩的30%。统一评分标准,在评委所给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数。
(2) 操作考试日期初定:2012年4月2日
(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 成绩汇总
笔试面试操作考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操作考试成绩得分,按比例折合,相加后即为应式人员的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按确定招生名额进入体检和考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比较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以此类推。
六、 体检考察
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以后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体检考察。
1、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 考察事项: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
七、 人员递补
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其录用资格,并根据缺额,在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1、 体检不合格的;
2、 被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到指定地点接受体检考察或者主动放弃体检考察的;
3、 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并经查证核实的。
八、 公示与聘用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医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结束无异议者进入培训程序并办理有关录用手续。被录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并获执业资格的予以人事代理正式聘用,不合格或未取得执业资格的解除劳动聘用关系。
九、
1、由区卫生局和本院纪委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2、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3、报名人员应详细阅读公开招考条件,如弄虚作假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对提供虚假应聘信息和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考者,取消应考(聘)资格。
区卫生局纪检监督电话:0735-2337001
市三医院纪检监督电话;0735-8889178 8889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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