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务卡办理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9-15 点击数:

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快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的通知》(财库〔2012132号)、永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的通知》(永财库〔201422号)以及《太平洋在线会员注册关于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永职院发〔20161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学校各单位教职工如有公务支出应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控制现金风险,提高公务支出的透明度。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公务结算管理,经学校与中国建设银行永州市分行联系,银行来校现场为尚未办理公务卡的教职工提供办卡服务。

、办理时间20211011—1012

二、办理地点:校本部行政办公楼一楼阳光大厅收费柜台

所需资料: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四、联系人彭湘钰13874362807


计划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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