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退住宿(学)费流程
1. 相关学生持申请退还住宿(学)费的申请表(原件),按申请表上的栏目,依次找辅导员和相关部门领导签名盖章。
2.凭学费收据去一楼阳光服务大厅核实学杂费缴纳情况,写好领款凭证,请计财处领导和分管财务院长(超过5000元还需学院院长)签字同意。
3.学生需在计财处留下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联系方式、银行卡卡号、户名、开户银行名称(除建行卡以外的银行),以及学费收据复印(原)件一份。(原件如果遗失需声明)。
4.如果学生本人未满16岁,无银行卡,需提供父(母)亲银行账号,并预留可以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户口簿复印件。
计划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