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2日,铁路电子客票应用开始实施,电子客票时代到来。为方便广大师生员工铁路出行、报销,我们对电子客票带来的变化进行了总结,温馨提示如下:
一、出行
1.购票
通过12306网站(含手机客服端)购票的旅客,可根据短信、APP等方式查询车次、检票口、车厢号、座位号等信息,也可在售票窗口、自动售取票机打印购票信息单进行查询。
注意事项:购票信息单上有详细的车次车厢席位信息。购票信息单仅作为购票的信息提示,不能作为乘车凭证和报销凭证。
2.乘车
进站时,凭购票时使用的乘车人身份证件原件通过自助闸机完成实名制验证和进出车站验票程序。在火车上,如遇列车员查验车票,出示购票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原件即可。
二、报销
如需报销,可于开车前或乘车日期之日起30日内,凭购票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原件,到车站售票窗口、自动售取票机打印报销凭证。报销凭证只用于报销使用,不能作为乘车凭证。
注意事项:电子客票报销凭证作为国家税务部门认可的有价票据,只能打印一次,不能重复办理。建议广大师生员工务必妥善保管,防止丢失。若因不慎丢失无法再次取得,经办人填写情况说明,部门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提供购票信息单、网上订单等证明材料,可据实报销。
三、前后变化小结
1.乘车凭证无纸化
以前:火车票+身份证;之后:身份证
2.报销凭证
以前:火车票;之后:自行打印电子客票报销凭证
3.报销手续
与现行规定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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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