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核认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6-04 点击数:

请2024年申报高级职称的老师按《关于做好202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办函【2024】21号)文件要求做好继续教育学习学分的认定工作,专技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分),其中,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60学时。(年度参评高级职称继续教育学时认定跨度为前五年度,不含参评当年度:2024年参评高级需提供2019-2023年,博士参评副高认定跨度为2022-2023年),学时核认材料需各学院、教务处、科研处等部门审核的,请自行到相关部门审核核认盖章,按湘人社办函【2024】21号文件要求于6月21日前完成个人网上申报。

联系人:高老师 18074657420

    盘老师 15869953335


注:1、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目前学校统一报账)所取得的学时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取得的学时均可认定为继续教育学时。

  2、专技人员以前年度已进行学时核认并开具《学时认定单》的,以前的《学时认定单》可作为相应年度继续教育学习的佐证材料。 如:办理了2018——2022年学时认定单的,在今年的高级职称继续教育学时核认中,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继续教育佐证材料上传2018—2022年学时认定单即可。

  3、申报中级职称人员下期 9月开学后办理继续教育学时(分)认定。

  附1:关于做好202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办函【2024】21号)

  附2:2024年中高级职称继续教育学习指南

教师工作处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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