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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下期全校期末考试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和考试工作要求,为了组织好本学期期末考试,进一步严肃考纪、端正考风,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检验教育教学成果,就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考试、考查科目的组考安排

   1.各学院需在12月22日前将各班级考试与考查科目一览表电子档发至教务处、公共基础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

   教务处联系人:于燕              邮箱:312146616@ qq.com

   公共基础学部联系人:黄栋        邮箱:1036876445@ qq.com

马克思主义学院联系人:周婧      邮箱:1053145691@ qq.com

   2.公共、基础课程的考试由公共基础学部组织,思政课程的考试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实施

   3.专业课程及考查科目(含英语、信息技术课程)的考试由各学院统一组织实施

二、考试、考查科目时间安排

1.考试、考查监考安排表上交时间

各学院(部)组织的考试、考查监考表于2024年1月2日前由各学院(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上交至院本部教务处209办公室,并将电子档发送至邮箱312146616@qq.com

2.考查科目时间安排

各学院(部)考查科目2024年1月5日前完成。

3.考试科目时间安排

考试时间:2024年1月9-1月12日,为期4天,具体安排如下:

 

三、考试科目的命题及制卷

1.组织命题

公共、基础课程和思政课程的命题,由公共基础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根据各学院提交的考试考查安排表安排教师命题,专业课程的命题由各学院通知教研室安排教师命题。

2.命题要求

各学院(部)要严格按照本学期教学计划安排的内容和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命题,试卷要求符合学生实际,当题量恰当、难度适中,注重考试内容的实效性、覆盖面、梯度。出题量掌握在中等水平的学生在规定的考试时间内提前20分钟左右完成考试学生卷面成绩应基本呈正态分布。每门考试科目均按A、B卷两套试卷命题,试卷经本学科所属教研室主任审核再送各学院(部)负责人审核后,于1229日前提交至各学院制卷,命题标题格式详见附件。

3.严格考试试卷保密工作,一旦泄密按教学事故处理。

四、学生考试成绩单填写、录入及上交

1.学生成绩单的填写和录入

   ①所有考核科目(含考试和考查)成绩按百分制计分,不计小数。

   ②成绩单信息要填写完整。

   ③学生成绩评定后,不得随意更改。如遇错评,则由评卷教师将错评试卷交学院(部)负责人审核签字,将填写的成绩更正登记表交教务处备案后方可更正。

   ④所有成绩单由各任课老师在新教务系统中录入,谁录入谁负责。

2.学生成绩单的上交

任课教师必须在2024年1月15日下午17:00之前将成绩单(含纸质签名文档和电子文档)交任课班级所在学院(部)的成绩管理员,各学院的教学秘书于2024年1月16日下午17:00之前将学院各班所有科目汇总成绩表(含纸质签名文档和电子文档)上交教务处成绩管理员。

五、考试工作要求

1.考场布置和考场卫生由各学院负责,要求学生将书本带离教室。在每场考试前必须检查考场卫生和考场布置情况,要保持考场内干净整洁。

   2.各学院(部)要认真布置考场和合理安排监考老师。调整配齐教室桌椅,做到考生单人单桌,考生之间间距不低于80CM;40人以内的考场配2名监考老师,40人至60人的考场配3名监考老师,60人至80人的考场配4名监考老师。

   3.严肃考试管理和纪律。各学院(部)要加强考试过程的管理和巡查工作,务及监考老师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学生要遵守考纪考规,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和人员要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学生必须携带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入场,不能带手机入场,否则不得参加考试。考试过程中,严禁监考老师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4.各学院(部加强沟通协作,对于部分学院(部)安排考试、考查,监考老师不足的情况下,开设课程所在学院(部)有责任、有义务提供监考老师。

   5.所有科目的考试、考查要在学正常作息时间范围组织完成,不得在中午和晚上休息时间进行。如有特殊情况,须先报教务处批准。

六、其他

批阅成绩后的试卷由阅卷教师交本各学院(部)保管。


附件:2023年下期《××课程》期末考试试题A(或B)卷




                                       2023年12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