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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永州市监察局、永州市民政局关于对国家公职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及其近亲属享受城乡低保情况进行清理整顿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7-05-19 [来源]: [浏览次数]:

院内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永州市监察局永州市民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对国家公职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及其近亲属享受城乡低保情况进行清理整顿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传达落实到每一位教职员工,请全院教职员工切实做好本人及其近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外)父母、孙(外)子女)享受城乡低保情况登记,按要求上报。根据文件精神,在规定时间内不主动申报、不按要求申请退保的,事后经查实存在违规情形的,将对该国家公职人员进行严肃追责。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处长、主任、部长)和系部主任、系党支部书记对本单位清理整顿工作负主要责任,请在6月9日下午5点前将本单位清理情况汇总并签字背书后报学院纪委。本次清理整顿情况列为年终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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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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