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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共永州市纪委永州市监察局《关于开展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6-01-08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为加强元旦、春节及寒假期间的作风建设,确保节俭文明廉洁过节,现将《中共永州市纪委 永州市监察局关于开展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活动的通知》(永纪发[2015]10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传达,抓好贯彻落实。

为此,学院纪委再次强调,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承担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模范执行中央八项、省委九项和市委十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入反对“四风”。针对元旦寒假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严格执行廉洁从教要求,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严禁党员领导干部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亲友;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赌博、吸毒涉毒;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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