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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永州职院纪委、永州职院监察室关于转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5-06-10 [来源]: [浏览次数]:

院内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省纪委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湘纪办发[2015]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一要扎实开展宣传教育。各单位各部门近期要对《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湘纪发[2013]17号,以下简称《规定》)和《通知》组织开展一轮集中宣传教育,扩大《规定》在全体教职员工中的知晓度,使我院教职工更加全面掌握《规定》及《通知》的基本要求、主要内容。二要认真落实报告制度。《通知》就落实《规定》精神进一步明确了报告程序和具体要求,各部门、各支部负责人要严格规范操作到位。三要强化监督严肃追责。各部门负责人、各支部书记要严格把关,及时提醒本部门、本支部人员向学院纪委上报有关婚丧喜庆事宜,制止并上报违反《规定》的婚丧喜庆事宜。对违规操办婚庆喜庆事宜的教职工,院纪委、监察室将按《通知》要求对当事人进行处理,并严肃追究部门负责人、支部书记责任。学院纪委举报电话:66630126663058

附件:湘纪办发.doc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礼事前报告表.doc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事宜事后报告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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