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上期教师同行评价
和学生测评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系(部):
根据《太平洋在线会员注册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案》(永职院发〔2016〕22号)和教师职称评定教学质量测评的要求,现将2018年上期学院教师同行评价和学生测评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请各系部从2018年6月15日起组织开展学生测评和教师同行评价工作,测评完成后请及时将学生评价和同行评价汇总表分别于7月6日和7月10日前报送教学督导高职研究室备存。
二、具体要求
(一)同行评价
1、组织评价。各系以专业教研室为单位组织同行评价,包括行政兼课教师一并纳入专业教研室进行同行评价,保证每一位授课教师均有学期同行评价结果。
2、评价分值。评分上限为95分,否则视为无效分。
3、评价结果。请各系(部)将属下所有教研室的同行评价结果汇总,形成各系(部)学期同行评价汇总表,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学校教学督导高职研究室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各一份,纸质文档需系(部)负责人签字盖章。(附督导室邮箱:jxddgzjyyj@163.com)
4、资料备存。同行评价的原始资料及评价结果原则上均保存五年。
(二)学生测评
1、组织测评。各系组织学生对本学期有授课任务的教师进行测评并计算出测评结果;请公共课部、基础医学部与各系及时衔接获取测评结果;各系(如计算机系、外语人文教育系、药学系等)若有教师在其他系承担教学任务,请向任课所在系获取测评结果。
2、测评要求。学生人数20人以下的班级,参测人数为全班学生;学生人数20人以上的班级(含20人),参测人数为20人。各系应对参加测评的学生进行严格、规范的培训,力保测评结果的公正有效。
3、测评分值。评分上限为95分,否则视为无效分。
4、测评结果。各系将学生测评结果收集计算后,按教师所属专业教研室的归属进行汇总,形成各系教师学生测评结果汇总表。一个教师任教多门课程,应按任教课程汇总任课教师的学生测评分,即一个教师上2门以上课程,应有2个以上测评分,学生测评分必须与教师所授课程相对应。若一个教师上2个以上班级的同一门课程,则需计算出该教师的平均测评分。
5、资料备存。请各系(部)在规定时间内将学生测评汇总表报送学校教学督导高职研究室,纸质文档需系(部)负责人签字盖章,电子文档发督导室邮箱。学生测评的原始资料及测评结果原则上均保存五年。
三、测评相关表格
(一)附表
表1 教师教学质量同行评价表
表2 教研室教师教学质量同行评价结果汇总表
表3 系(部)教师教学质量同行评价结果汇总表
表4 教师理论课课堂教学测评表(学生用)
表5 教师实验实训课课堂教学测评表(学生用)
表6 系(部)教师课堂教学学生测评结果汇总表
(二)注意事项
1、表1、表4、表5由教学督导高职研究室负责印制,请各系部于2018年6月15日前到各教学点的教学督导高职研究室领取。
2、表2、表3、表6的电子文档由教学督导高职研究室统一转发各系(部)邮箱。
3、各系(部)只报送表3、表6,其它资料自行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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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