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学年度
教学督导团听评课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推进课程教学改革,改进课堂教学评价模式,加强教师日常教学情况监控,特成立学院第十二届教学督导团,对14个系部开展教学督导听评课活动。现安排如下:
一、太平洋在线会员注册第十二届教学督导团成员名单
黄小明 |
翟惠根 |
李国春 |
杨 铭 |
韩立路 |
窦铁生 |
蒋衡湘 |
李 晶 |
熊礼杭 |
裴有为 |
唐陶富 |
罗敏杰 |
刘晓兰 |
卢 璐 |
张 伟 |
孙 雁 |
蒋 铁 |
钱燕春 |
王海波 |
尹 颖 |
陈建华 |
唐淑芳 |
谢海燕 |
杨迪敏 |
柏能云 |
谢玉琳 |
李祖祥 |
黄祥国 |
蒋爱民 |
陈 彦 |
胡红宇 |
罗 辉 |
孙兴文 |
卿利军 |
桂 明 |
郭时明 |
彭永忠 |
唐冬生 |
胡晓军 |
申永祥 |
肖新丽 |
刘美红 |
桂重阳 |
黄宁江 |
盘晓娟 |
胡志平 |
邓子林 |
蒋中令 |
唐 伟 |
蒋永根 |
唐爱武 |
全爱清 |
马 玲 |
廖 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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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从教学督导团成员名单中产生。
二、听评课方式
1、本学年教学督导团听评课活动时间为2018年11月12日-30日。
2、要求各系部必须安排3节课,包括近三年新进教师的课1节、实验实训课1节和优质课1节;各系部安排的优质课须由各系部经过初选产生。
3、各教学系部的教学副主任为本次听评课系部召集人,负责制定本系部的听评课安排表(需明确3节课的不同类型,建议每个系部听评课时间最好集中安排在一周当中的两天内完成),并在11月7日前报送督导室;如有冲突,由督导室负责协调,系部召集人负责组织本系部听评课工作。
4、各听评课小组的评分表(详见附表一、附表二)由督导室成员发放、回收并统计评价结果。
5、每次听评课活动至少有5位以上听评课成员参加评分,授课教师的得分为听评课成员打分的平均值。
三、听评课安排
组号 |
听评课人员 |
小组召集人 |
听评课系部 |
系部召集人 |
第一组 |
黄小明 李国春 李 晶 熊礼杭 孙 雁 谢海燕 唐淑芳 柏能云 王海波 孙兴文 郭时明 陈 彦 卿利军 唐冬生 |
谢海燕 |
外教系 旅管系 财经系 建筑系 公共课部 |
蒋中令 蒋永根 盘晓娟 廖 玲 全爱清 |
第二组 |
翟惠根 窦铁生 蒋衡湘 裴有为 罗敏杰 尹 颖 陈建华 卢 璐 桂 明 罗 辉 胡红宇 彭永忠 |
尹 颖 |
生科系 机械系 计算机系 汽车系 |
唐 伟 邓子林 胡志平 唐爱武 |
第三组 |
杨 铭 韩立路 唐陶富 刘晓兰 张 伟 杨迪敏 钱燕春 蒋 铁 谢玉琳 李祖祥 黄祥国 蒋爱民 胡晓军 |
张 伟 |
护理系 临床系 影像系 药学系 基础医学部 |
申永祥 刘美红 桂重阳 黄宁江 马 玲 |
四、听评课活动的具体要求
1、听评课成员若在安排听课时间内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听评课需提前告知小组召集人。
2、听评课成员必须自觉遵守课堂纪律,尊重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教师上课,不得迟到早退和中途进出课堂。
3、听评课成员需在听课记录本上完整纪录听评课教学内容的全过程,并按照评分表的要求评好分并交给督导室召集人;听课结束后需与授课教师面对面评课。
4、系部召集人负责本次听评课的组织工作和撰写本系部听评课活动小结,要求在工作完成后的一周内报送到教学督导高职研究室(电子稿发邮箱yzzypjb@163.com)。
五、听评课活动结果管理办法
1、听评课结果需及时向全院通报。
2、评审小组根据督导团听评课成员的评价结果,对三种不同类型的课进行综合排序,推选出3节优质课供全院师生观摩学习。
3、本学年教学督导团听评课结果可作为教师年度评优评先的一个重要参考依据。
4、听评课人员若明显存在随意量化打分被投诉后经调查情况属实,除不记本次听评课工作量以外,并取消下一届教学督导团听评课成员资格。
5、听评课成员评价授课不合格的教师,需告知相关系部,并督促采取有效措施帮教带教,指导提高。督导成员不定期跟踪听评课直到合格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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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日26日
附表一:教师理论课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
附表二:教师实验实训课教学质量评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