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
申报工作的的通知
各市(州)社科联、财政局,高校社科联,党(干)校社科联,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省级社会科学普及基地:
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全省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支持和鼓励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潜心研究、出好成果,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促进湖南新型智库建设,根据《湖南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决定开展2020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以下简称课题)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深入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以深化事关我省改革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努力推出一批具有理论创新和实践指导意义的优秀成果,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决策,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
二、课题分类
(一)基础理论研究,立足学术发展前沿,突出原创性、开拓性和学术思想价值,服务我省优长学科、特色学科、新兴学科建设以及社会科学普及等。
(二)应用对策研究,紧扣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突出战略前瞻性和现实针对性,服务党委政府决策,助力新型智库建设。以上两类课题根据研究价值、难易程度和创新性,分为重大、重点和一般课题,一般课题又分为立项资助和所在单位资助。重大、重点课题应围绕《2020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重大重点课题参考选题》(见附件)申报。一般课题可以自拟选题申报。
三、申请条件
(一)主持人。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课题主持申报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能作为课题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3.课题主持申报人的人事(劳动)关系须在本省(含在湘工作的台湾同胞),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
4.课题主持申报人一次只申报1个课题,且没有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非主持申报人)同年度最多参与2个课题申报。
(二)课题要求。
1.已承担的国家课题和省部级重大重点课题以及省社科评审委一般课题均已结题。申报课题没有获得其他资助,或者没有同时多头申报。
2.凡以其他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申请课题,须在《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内容基本相同的不能再次申请,避免重复申报。
3.应用对策类课题研究团队应体现理论部门和实际部门、综合管理部门和基层单位、老中青专家三个方面的结合。
(三)申请单位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好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或相关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和信誉保证。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在兼职单位申报课题的,申报单位须承担信誉保证和项目管理相关职责。
四、申报方式及要求
(一)网上申报(2019年9月5日-9月30日):申报单位和申报个人需登录“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申报系统”(网址:http://kt.hnsk.gov.cn/)进行网上注册,按规定程序和有关要求进行申报。
(二)纸质材料申报(2019年10月8日—10月15日):为确保申报材料的可靠性及存档需要,申报者还需提交一式2份与电子申报材料一致的纸质材料(《课题申请书》和《课题论证活页》),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将其审核并汇总,与《单位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一起报送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简称省社科评审办),逾期不再受理。
市(州)、县(市、区)有关单位通过市(州)社科联申报的课题,原则上经市(州)社科联初审,会同财政部门汇总后,由市(州)社科联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向省社科评审办申报。省社科评审办不受理个人申报。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申报者自留底稿。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课题申报工作,科研管理部门要广泛宣传、深入发动、精心组织、严格审核、择优申报。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省社科评审办联系。
报送地点:湖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前栋308室
联系电话:0731-89716098, 89716077
电子邮箱:470720516@qq.com
附件:1. 2020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重大重点课题参考选题.doc
2. 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申请书.doc
3. 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论证活页.doc
4. 学科分类及数据代码表.doc
5. 单位申报汇总表.xls
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
湖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湖南省财政厅
2019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