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永州市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处室:
为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鼓励我校广大科技人员开展技术创新,提升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作用,现将2021年度永州市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及组织协调能力,项目组成员具备必要的层次和业务资格,专业结构合理,科研工作时间充足。
2、项目研究内容、技术路线清楚详实,考核目标具体明确,预期成果先进,实施单位自筹经费落实。
3、项目负责人已承担且尚未完成市指导性科技计划任务的,不能再申报。
4、我校不能将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的项目,在同一年度申报多个市指导性科技计划。
5、项目申报单位必须保证申报项目所有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端行为,一经查实,根据《永州市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进行惩戒和责任追究。
二、申报类型及名额
1、申报项目仅限于自然科学项目,社会科学项目不予受理。
2、我校可择优推荐30项。
三、项目材料及时间要求
1、申报项目应提供以下材料:
(1)项目申请书:统一使用《永州市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
(2)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3)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并报送电子版,由学校科技产业处统一上报市科技局,材料不齐全将不予受理。
2、申报时间:
请申报者填于2021年7月22日17点以前将申报书(一式五份)经所在二级学院、处室审核盖章后交给科技产业处吕满金老师。电子版发送至科技产业处邮箱yzzykyc@126.com。
附件: 永州市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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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