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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1-08-09


关于做好2022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处室

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全省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支持和鼓励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潜心研究、出好成果,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促进湖南新型智库建设,根据《湖南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决定开展2022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以下简称课题)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分类

()基础理论研究,立足学术发展前沿,突出原创性、开拓性和学术思想价值,服务我省优长学科、特色学科、新兴学科建设以及社会科学普及等。

()应用对策研究,紧扣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突出战略前瞻性和现实针对性,服务党委政府决策,助力新型智库建设。

以上两类课题根据研究价值、难易程度和创新性,分为重大、重点和一般课题,重大、重点课题应围绕《2022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重大重点课题参考选题》(见附件)申报。一般课题又分为立项资助和所在单位资助。重大、重点及一般立项资助课题资助经费分别为8万元、4万元和2万元。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

二、申请条件

(一)申报人

1.申报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和省社科研究项目管理规定。

2.申报人能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重大课题申报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重点课题申报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

3.申报人的人事(劳动)关系须在本省,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

4.申报人一次只申报1个课题,且没有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2个课题申报。

5.承担国家课题、省部级课题和省社科联智库课题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本年度省社科评审委课题。

6.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同时申报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类)项目等省级课题;凡以其他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申请课题,须在《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内容基本相同的不能再次申请,避免重复申报。

7.应用对策类课题研究团队应体现理论部门和实际部门、综合管理部门和基层单位、老中青专家三个方面的结合。

(二)申请单位

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好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或相关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和信誉保证。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在兼职单位申报课题的,申报单位须承担信誉保证和项目管理相关职责。

  三、申报方式及要求

()申报方式

课题申报包括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

1.网上申报(202196-920)。申报单位和申报个人需登录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立项系统”(网址:http://kt.hnsk.gov.cn/)进行网上注册,按规定程序和有关要求进行申报。

2.纸质材料申报(2021922—928)。为确保申报材料的可靠性及存档需要,申报者还需提交一式2份与电子申报材料一致的纸质材料(《课题申请书》和《课题论证活页》)。纸质材料直接从课题立项系统中导出PDF版本打印,申报人签字确认,申报单位审核盖章并汇总。

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申报者自留底稿。

(二)申报要求

课题申报逾期不予受理。省社科评审办不受理个人申报,均须通过申报单位统一申报。

四、课题指南详见“湖南社科网”湘社评[2021]2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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