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处室:
现将申报2021年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和范围
项目分为优秀青年项目、一般项目。
1.优秀青年项目: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有利于培育、发展学校的科研优势和特色,有利于促进学校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40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
2.一般项目:支持我校教师和科研人员,根据国家、地方的一般性需求开展创新性研究工作,着力提高我校教师整体科研能力。
二、申报要求
1.要认真贯彻《关于打造“三个高地”促进湖南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湘办发[2021]7号)和《高等教育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实施方案》(湘教发[2021]25号),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认真把握科技发展趋势,切实结合自身优势和研究基础慎重选题。
2.项目申报条件按照《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湘教发[2021]2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3.项目申请人需认真填写《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内容真实,思路清晰,论证充分、合理。研究方向要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应具有先进创新的研究思路、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研究内容有较强的创新性,有明确的技术经济指标;项目经费预算合理。
4.本批次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其中一类。承担省教育厅项目尚未完成(结题)者,不得再申请新项目。每人同时主持和参与的科研项目累计最多不超过3项。同一课题已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项目计划资助者,不得重复申报。申报时已在境外并将持续在境外达1年以上者不得申报。
5.学校实行“限额申报、择优立项”。对于推荐项目名单,经公示后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后呈省教育厅。
三、申报指标和经费资助
我校的申报指标:优秀青年项目1项;一般项目12项。
学校严格按照项目要求,统筹高校“双一流”建设省级专项资金、自有资金及其他渠道资金,足额保障立项科研项目的经费。
四、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评审、推荐和立项工作要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严格按规定条件和申报限额的要求进行组织。请申报者填写好《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于2021年10月11日下午5点以前将申报书(一式五份)交给科技产业处吕满金老师。
2.项目实行网络申报。申报人员凭学校分配的账号、密码登录“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rms.xuefeng.space),按填报说明进行网上填报、提交和打印项目申请书。系统开放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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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