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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2-01-24

关于做好2022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处室: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届全会精神,着眼“十四五”湖南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动向和新趋势,立足科教强省建设,推进我省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根据《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专项管理办法(试行)》,决定开展2022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请人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具有一定学术积累。

二、课题申请人必须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湖南省社科基金思想政治研究项目及其他省级项目负责人,在2022年度(以申报时间为准)已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省级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课题。有省社科基金项目或者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被终止的负责人三年内、被撤销的负责人五年内不得申报或者参与申报。

三、课题申请人按《湖南省“十四五”教育科学研究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确定资助课题研究领域和方向,结合自己的研究专长拟题申报。不是《规划》领域和方向的课题,不予立项。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项目,须在《申评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内容基本相同的不能再次申报。

四、课题成果要体现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体现省级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立足学术和学科发展前沿,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着眼教育发展中的重大实际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五、课题分设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重点课题每项资助4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2万元。课题研究期限为2年,课题研究时间从立项之日算起。课题结题按照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2。课题申报单位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宣传工作,严格把关,按照相关规定对课题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做好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

七、课题申报通过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办课题申报系统(IP地址:http://116.62.79.5)完成。课题申报人、申报人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请参阅网站资料下载栏目的具体操作程序说明;《规划》在“通知公告”下载;《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在管理规章下载。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415日,逾期申报系统自动关闭。我校课题申请人的申报材料(1份《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和5份活页)于202245日交至科技产业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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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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