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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2-11-01

关于做好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

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处室:

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决定自 2022111日起组织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 2023年课题(以下简称本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选题

课题选题要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着眼湖南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动向和新趋势,加强对教育改革发展的宏观思考和战略谋划,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推进湖南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省、办好人们满意教育与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中的支撑、驱动和引领作用,充分体现《规划》要求,坚持以破解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以期更好地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创新理论、引领舆论。

二、申报指标

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我校本年度一般资助课题申报指标数为4个,一般(自筹经费)课题立项指标数为1个。超过指标限额的不予受理。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必须能真正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申报前需登录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认真阅读相关管理规章,了解课题管理办法与结题细则。获准立项的课题,其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评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者不得申报,研究期内因退休等各种原因不能完成研究工作者原则上不得申报。主持有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尚未完成的,不得申报。

(二)申报人根据《规划》(见“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的主要研究领域和方向自行拟定课题名称,课题名称要求表述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跨学科课题根据“尽量靠近”原则选定学科分类,申报重点资助课题须选择是否服从课题资助类别调剂。提交的《申评书》纸质材料,须有申报人的签名、申报人所在课题委托管理机构的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避免重复申报。凡以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申报课题,申报人须在《申评书》中注明所申报课题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与区别,内容基本相同的不能再次申报。

四、申报与评审方式

(一)资助课题的评审工作,由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在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组织。

1.评审按照网上申报、资格审查、匿名初审、实名复审、评审委员会审定的程序进行。

2.评审分本科院校组、高职高专组(含省直单位)和中小学幼儿园组(含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其管理和业务指导的各类教育机构)三个组别进行,实行统一评审、分组别择优立项。

3.《申评书》先报课题委托管理机构确认,再由课题委托管理机构组织统一网上提交。

4.根据评审程序需要,申请者除网上提交电子申报材料外,还需打印 1 份与电子申报材料(不含活页)相一致的纸质材料,按程序盖章后由课题委托管理机构统一报送省教育科学规划办。

(二)一般(自筹经费)课题的申报受理和评审由课题委托管理机构组织。

1.申报者网上申报,并根据课题委托管理机构的规定,由课题委托管理机构按照立项指标数组织评审。

2.课题委托管理机构将拟立项的一般(自筹经费)课题汇总表纸质稿 1 份及电子稿报送到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经核查后提交评审委员会审定,确定一般(自筹经费)课题最终立项名单。

五、资助额度

评审结果报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无异议后下达课题立项通知并拨付课题经费。本年度重点资助课题资助额度为3万元,一般资助课题和青年资助课题资助额度为1万元。

六、申报时间

1.课题申报请登录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相关资料请查阅通知公告和管理规章专栏,网站管理服务平台提供网上申报通道,申报人先注册后申报。网上申报 IP 地址:http://116.62.79.5 或搜索湖南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3110日。请各委托管理机构于规定时间内将符合条件的申报课题在网站管理服务平台申报系统审核通过。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311112日,逾期不予受理。省教育科学规划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3.我校上交申报材料(《申评书》1份、《活页》5份)的截止时间:2023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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