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永州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课题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处室: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科教兴国战略,引导鼓励我校教师开展教育科研活动,提升我市教育科研水平,助力永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将永州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必须能真正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者不得申报,研究期内因退休等各种原因不能完成研究工作者原则上不得申报。主持有永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尚未完成的,不得申报。
(二)申报人根据自己的主要研究领域和方向自行拟定课题名称,课题名称要求表述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
(三)避免重复申报。凡以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申报课题,申报人须在《申评书》中注明所申报课题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与区别,内容基本相同的不能再次申报。
二、申报指标及类型
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我校本年度市级重点课题申报指标数为2个,一般课题申报指标数为8个。
三、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课题负责人根据申报要求,填写《永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见附件),于2023年5月19日17:00前将《立项申请·评审书》1份、《活页》5份提交给吕满金老师。
(二)科技产业处负责汇总全校的申报情况并组织评审,按照申报名额择优确定推荐项目并公示5天。
附件: 永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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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产业处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