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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厅发文,健全教育系统审计整改责任追究机制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2-06-05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大力助推内部审计高质量发展,服务湖南省“三高四新”战略和“教育强省”建设,近日,省教育厅印发了《湖南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建设项目内部审计工作的若干规定》(简称两个文件)两个教育系统内部审计领域的重磅文件。

出新规适应新形势新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内部审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主持召开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时指出,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力量,增强审计监督合力。近年来,审计署、教育部先后出台《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也颁发了《湖南省内部审计办法》,这些规范性文件为新时代全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提供了新的遵循。教育厅组织专业力量,一是认真学习一系列相关的政策法规;二是在省内部分高校、市州教育局进行深入调研;三是在充分掌握政策和了解现状的基础上,组织省属有关高校审计处负责同志进行多次讨论,并向省审计厅、省教育审计学会有关专家进行多次咨询,以确保两个文件符合新形势下内部审计新要求。

出新规赋予新内涵新定位

两个文件进一步完善了内部审计及建设项目内部审计的定义,从三个方面明确了新时代内部审计和建设项目内部审计工作的新定位。一是增加了内部审计的“建议”职能。内部审计不仅要揭示问题,更要解决问题。内部审计要通过提出科学的建议,推动单位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管理机制,改进管理方式,解决“屡审屡犯”的顽疾。二是强化了内部审计的“预警”功能。内部审计工作具有独立、客观、综合的优势,以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为导向开展审计监督,防止苗头性问题转化为趋势性问题,防止局部性问题演变为全局性问题,推进审计工作从事后监督到事前、事中监督。三是拓展了内部审计的职责范畴。《实施办法》结合教育系统工作实际,明确了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重大政策措施情况,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和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等11项内部审计工作职责。《若干规定》明确了对重大建设项目原则上应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的要求,丰富细化了6大建设项目审计内容,必将促进建设项目审计履职能力的提高,最终推动单位治理的完善。

出新规助推新内审新发展

为推动新时代内部审计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优不优”发展,两个文件重点修订了四点主要内容:一是明确了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将党的领导落实到内部审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为全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强化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全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的职能,为湖南省教育内部审计工作开展及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三是细化了内部审计工作管理规范和建设项目审计流程,有力保障全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范运行;四是强化了内部审计结果运用机制,增加责任追究等新要求。两个文件明确了审计整改的主体责任和审计结果运用的协同机制,健全了审计整改责任追究机制,真正让审计监督“长牙齿”,起到“审计一个,规范一片”的作用。

三大部署力推新规落实落地

两个文件印发后,省教育厅将从三个方面严格督促落实落地。一是加强工作指导。对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省属高校、直属单位等进行分类指导,推动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方本单位的实施细则。二是加大培训力度。运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资金绩效情况、经济责任审计、建设项目审计、信息化建设应用等内部审计业务及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力度,提高内部审计队伍的履职尽责能力。三是开展调研评价。按照两个文件明确的主要职责,对全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制度建设、工作开展、工作质量、工作保障等进行深入调研,以适当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通过“以评促建”督促各单位进一步提升内部审计的工作水平。

从目前了解到的情况看,湖南省两个文件的出台走在全国前列。教育系统内部审计的规范性文件,仅陕西省出台;建设项目内部审计的规范性文件,仅陕西省和广东省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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