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4年度先进系(部)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22 浏览次数:

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充分调动系(部)、教研室、教学管理人员和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发挥先进和优秀的榜样和带动作用,经学院研究决定,在2015年教师节来临之际,评选出3个先进系(部)、10个先进教研室、12名先进教学管理工作者和40名优秀教师(含十佳教师),并予以表彰。

1、参与先进系(部)评选的系(部),5月10日前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并将填写好的自评表、先进事迹材料和相关支撑材料交教务处。

2、参与先进教研室和优秀教师评选的教研室和个人,向所在系(部)提出参评申请,由系(部)推选出先进教研室和优秀教师人选。并在5月10日前,由各系(部)统一将本系(部)推选出的先进教研室和优秀教师人选名单、推荐表、自评表、先进事迹材料和相关支撑材料交教务处。

3、参与先进教学管理工作者评选的个人,向所在教学部门提出参评申请,各系(部)可按规定名额推选出先进教学管理工作者候选人,(具体名额见附件),并于2015年5月10日前将填写好的推荐表、自评表、先进事迹材料和相关支撑材料交教务处。

4、学院评审组拟在5月中、下旬进行集中评选(评选办法详见附件)。

由提出申请的系(部)主任、系部推选的先进教研室主任、先进教学管理工作者和优秀教师本人通过课件或个人空间集中向学院评审组作简要的先进事迹情况汇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十佳教师由学院评审组在40名优秀教师中优中选优。

附件:

1、评优评先名额分配表。

2、先进系(部)评选办法(试行)、评选标准和自评表。

3、先进教研室评选办法(试行)、评选标准、推荐表和自评表。

4、先进教学管理工作者评选办法(试行)、推荐表和自评表。

5、优秀教师评选办法(试行)、评选标准、推荐表和自评表。

                                           关于评选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