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2021届非医卫类专业学生毕业实习安排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毕业实习是学生在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后必须进行的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职成〔2016〕3号)文件精神及当前疫情防控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规范毕业实习的组织和管理,确保疫情防控期间2021届毕业实习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工作的组织管理
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由教务处统筹管理,各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二、实习形式
非医卫类专业教学实习按照顶岗实习形式进行。根据《太平洋在线会员注册学生实习管理办法》(永职院发〔2019〕19号),顶岗实习由各学院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疫情期间各学院应对实习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考察评估,筛选一些防控措施比较好的单位或企业安排学生去实习;对疫情防控不重视、实习内容与实习大纲不符的单位或企业不安排学生实习;疫情高发地区原则上不安排学生去实习;确定实习单位或企业后,学院应与单位或企业签订校外实习基地协议书。
三、实习时间
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各学院依照实际情况及实习单位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做好各专业2021届学生实习工作计划,包括实习基地建设、实习计划联系、实习起止时间和工作进度安排等,并于9月15日前将加盖学院公章的工作计划纸质版和电子版报教务处实习科备案。(联系人:唐敏,联系电话:19151830136,邮箱:50900054@qq.com。)
四、实习要求
1、各学院应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实习工作领导小组,专人负责毕业实习工作,加强实习的全过程管理和监控,确保实习质量及学生安全。
2、各学院应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好实习手册的内容并于9月23日前将实习手册的电子版和需要印制的数量报教务处实习管理科,以便及时印制手册(联系人:唐敏,联系电话:19151830136,邮箱:50900054@qq.com。)。
3、实习前,各学院务必完成“四育一会”工作(四育即职业道德教育、专业思想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防范教育;一会即毕业实习动员大会),教育学生实习期间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实习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及疫情防控期间各项规定。并督促学生签订实习安全承诺书。
4、按照实习计划安排落实好学生实习单位及校内外实习指导教师,保证每位学生在下实习单位前每人一岗;按学校要求在实习期间指导学生做好毕业设计;做好实习期间对学生的指导、管理和考核。
5、按照学校要求统计好学生相关信息以便及时录入“工学云”实习管理系统。
6、实习单位确定后,学院要与实习单位、学生三方签订实习协议。
7、学生自主选择实习单位的,应填写《太平洋在线会员注册学生自主实习申请表》,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提交实习协议书及安全承诺书;未满18周岁学生还需要提交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并经学院同意后方可自主联系实习。
8、学院在安排学生实习时,应按照《太平洋在线会员注册学生实习管理办法》(永职院发〔2019〕19号)的要求,严禁通过中介机构和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属于顶岗实习的,各学院应与实习单位积极磋商,确定合理的顶岗实习报酬。
9、实习过程中,各学院应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实习检查,加强实习过程管理,及时发现并解决实习中存在的问题。教务处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实习期间在学生实习地域范围内一旦出现疫情情况,应第一时间终止学生实习,确保学生的健康安全。
10、实习结束后,各学院要及时对学生实习工作进行考核和总结,并做好毕业实习材料的归档工作。
11、为及时将学生实习情况向教育厅备案,请各学院将加盖学院公章的《太平洋在线会员注册2021届学生毕业实习情况汇总表》(附件1)在实习安排结束后报教务处实习科(含电子版,电子邮箱:50900054 ),以便实习科及时进行信息汇总和数据上报。
太平洋在线会员注册教务处
2020年8月24日
附件:
1、《太平洋在线会员注册2021届学生毕业实习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