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政部关于严肃会议、活动纪律的规定
发布时间:2021-10-10 浏览次数:


思政部关于严肃会议、活动纪律的规定

为深入推进思政部的作风建设,端正会风,严肃活动纪律,切实纠正会议、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思政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经思政部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制定严肃会议、活动纪律的规定如下:

一、会议、活动是指思政部行政、党支部、工会、教研室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以及学校或上级部门要求参加的各类会议和活动,如集体备课、主题党日活动等。

二、需要参加会议或活动的教师(包括兼职教师)必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参会,不准迟到、早退、缺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参会的,必须提前向会议组织者请假,否则视为无故缺席。

三、对专职教师参加会议或活动情况的考核,坚持量化管理、奖优罚劣、民主公开的原则,采取积分管理办法。具体计分与奖罚方法如下:

1、每名教师初始积分为100分;

2、因公假、婚假、丧假、病假(提供就医证明,如现场图片或病历等)而缺席会议或活动者,不扣分;

3、迟到或早退者,每次扣1分;

4、因事假或没提供就医证明的病假而缺席会议或活动者,每次扣2分;

5、无故缺席者每次扣6分;

6、积分运用:

积分排名靠前者,党支部在年度评优评先时,将其作为推荐对象;部门在对其进行绩效考核时,将积分排名作为加分项。

积分排名在总人数1/3之后者,党支部取消其当年度评优、评先资格,部门在对其进行绩效考核时,不能评为一等(或A等),主管领导在其当年度职称评定时,不予推荐。

四、对于一学期无故缺席会议或活动4次或4次以上的专、兼职教师,该学期其绩效考核等级定为最低等;

五、教学秘书或支部组织委员负责会议与活动的考勤登记,并将积分结果及时在思政部微信群内公布,支部纪检委员负责会风监督。

六、本规定自2021年9月16日起执行。

 

                            思想政治理论课部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