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政部议事制度
了保证思政部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促进思政部长远发展,特制定思政部议事规则制度。
一、原则
1、为建立完善的思政部重要事项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推进依法、民主、科学决策,保证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此制度。
2、思政部议事决策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即党政领导集体议事决策。思政部党支部书记把控思政部整体发展方向,系主任全面负责,实行民主理政、科学决策、群策群力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共同促进思政部的改革、发展、稳定。
二、范围
1、思政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要方针政策以及学院各项规定的措施。
2、思政部全体人员精神文明建设及师德师风建设等思想、德育工作方面的重大事项。
3、思政部整体发展规划、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方案、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师资队伍的建设、优秀人才的引进。
4、思政部教学及科研、行政管理等重要决策和改革方案。
5、思政部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及废止。
6、思政部所属机构的建设及岗位人员设定、调整。
7、思政部人员的奖惩及选拔。
8、思政部建设资金的使用分配。
9、思政部突发事件的处理。
10、其他需要讨论决策的重大事项。
三、程序及方法
1、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及工作精神,提出确定需要讨论决定的议题。
2、思政部领导组织、选定需要参会的人员。
3、进行会议讨论。提出议题人员需要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在会议上简明陈述议题的基本思路,参会人员积极发表自己的意见,共同讨论。
4、思政部领导在会议上广泛听取参会人员在有关方面的意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在充分考量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形成解决方案。
四、规则
1、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遇到特殊情况可以随时召开。
2、必须建立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所议的重要事项,必须做
好充分准备,深入了解有关政策、民意、建议,以便在议程上实事求是作出正确决定。
3、凡属思政部建设、经济、人事、学校有关制度制定、全校性活动等重大事项,都必须进行集体研究决定。
4、议事要有专人记录,做到议题明确,内容清楚,有议有决,决之有据,结之有理。
5、要反对主观主义、形式主义,克服互相扯皮,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现象,坚持杜绝会上不说、背后乱说现象。
6、议事决策必须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要防止个人专断,非工作特别紧急需要,决策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做出。
7、明确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增强工作主动性,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8、凡属重大问题,必须向学校通报,由学院做出最后决策。
9、会议内容涉及思政部相关人员时应主动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