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是: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政治历史清楚、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乐于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决心为保卫祖国,保
卫人民而英勇奋斗的适龄青年。
对特种部队条件兵的征集,除必须符合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的规定》外,在征集中,要特别重视对应征公民现实表现的审查,严防将道德品质不好,有各种劣迹和复杂政治背
景的人征入部队。
各地要认真落实征兵政审实践中形成的行之有效的逐级政审和区域联审制度,青年入伍必须经过村(社区)、乡(镇、街道)和县(市)三级政审。对预定批准入伍的青年,城市必须在全市范围内联审,农村必须在全县范
围内联审,尤其要重视搞好人户分离,长期外出青年的政治审查,切实掌握他们的现实表现。各地政审部门对在本省区内违法违纪受到行政处罚的外地青年,必须将处罚情况通报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政审部门。要保证
每一名青年的政治情况清楚。不留死角,不留疑点。
地震灾害地方和敏感地区的政审部门,要尽力全面准确地掌握应征青年的现实表现,对资料遗失,档案被毁一时难以寻找的,要组织专门力量采取走访、公示等方法让社会来监督,确保征集对象的政治条件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