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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学习《向日葵女孩――湖南省优秀大学生何平同学事迹选编》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2-03-20 】

                    关于组织学习《向日葵女孩――湖南省优秀大学生何平同学事迹选编》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认真组织学习向日葵女孩—湖南省优秀大学生何平同学事迹选编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11]72号)文件精神,经学院领导批示,学院开展向何平同学学习的主题教育活动,现将湘教工委通[2011]7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系部结合本系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具体安排如下:

1、各系务必安排各班于2012年1月3日、3月25日晚分别召开向何平同学学习的主题班会、讨论会。引导学生发扬敢于担当、自立自强的精神和学会感恩社会。

2、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近期将在湖南教育政务网(网址:www.gov.hnedu.cn)上开设“学习何平同学事迹”专题。请各系认真组织学生将学习心得体会上传至该专题,并要求学生必须到“学习何平同学事迹”专题网上签到。(http://hp.zt.hnedu.cn/index.html

3、各系要将此次学习活动开展情况及时上报学生工作部,于2012年3月30日前发电子档到学工部邮箱:yzzyxgb@163.com

4、联系人:秦润华 电话:13874601581.

学生工作部

二0一二年一月一日

湘教工委通〔2011〕72号

关于认真组织学习《向日葵女孩――湖南省

优秀大学生何平同学事迹选编》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关于授予何平同学“湖南省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的决定》(湘教工委通[2011]62号)精神和省委领导的有关指示,为进一步推动全省大学生深入学习何平同学孝老爱亲的高尚道德品质,勇于担当的强烈责任意识,乐观进取的积极人生态度和追求卓越的顽强拼搏精神,进一步在高等学校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和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健康成长、立志成才,决定在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中开展学习《向日葵女孩――湖南省优秀大学生何平同学事迹选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高校要把学习《向日葵女孩――湖南省优秀大学生何平同学事迹选编》作为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做出安排部署,切实抓好。

二、各高校要以班为单位,认真组织在校大学生学习《向日葵女孩――湖南省优秀大学生何平同学事迹选编》,并以主题班会、读后感言等多种形式,围绕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争做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等主题,展开学习讨论活动。

三、我委近期将在湖南教育政务网(网址:www.gov.hnedu.cn)上开设“学习何平同学事迹”专题。请各校认真组织学生将学习心得体会上传至该专题。2012年5月我委将对专题点击率排名前10的学校授予优秀组织奖,对心得体会质量较高的学生给予适当的奖励。

四、各高校要认真总结此次学习活动开展情况,包括安排部署、学习形式、活动效果等,并及时上报省委教育工委。

五、请各校统计好学生班级数,于1月10日前传真到教育工委宣传部。联系人:钟大蔚、向衍诚,联系电话:0731-84720593、88834792(传真),以便我们免费下发《向日葵女孩――湖南省优秀大学生何平同学事迹选编》。

附件:《向日葵女孩――湖南省优秀大学生何平同学事迹选编》需求表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

《向日葵女孩――湖南省优秀大学生何平同学事迹选编》需求表

学校名称(全称)


班级数


学习材料需求数


学习组织部门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办公电话


联系人手机号码








注:此表请按要求认真填写,并请于1月10日前传真至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0731―88834792)。

联系人:钟大蔚、向衍诚;联系电话:0731-84720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