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思政教育 > 评优评先 > 正文

关于评选表彰2017-2018学年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优秀辅导员和优秀班主任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06-19 】

关于评选表彰2017-2018学年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优秀辅导员和优秀班主任的通知

各系部: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关于实施第三周期湖南省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的意见》(湘教工委发〔2015〕7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充分调动广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经学院党委、行政研究,决定在院内评选表彰2017-2018学年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优秀辅导员和优秀班主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推荐范围

(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

评选范围:院内各学生管理系部。

(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

评选范围: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一年以上的专职人员。

(三)优秀辅导员

评选范围:担任学生辅导员工作一年以上的专职一线辅导员。

(四)优秀班主任

评选范围:担任班主任工作一年以上的兼职班主任。

二、评选推荐条件

(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

1、认真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立德树人,紧密围绕学院中心任务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为学生健康成长成才营造良好环境。

2、注重调查研究,结合本系部实际,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工作有特色、成效显著,理论研究成果丰富。

3、充分发挥教育、管理、服务的育人功能,在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服务学生成长成才方面取得明显成果。

4、高度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机构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规范。一年来,未发生影响学院和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

(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以学生为本,把满足学生成长成才需要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善于总结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的经验,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和方式、方法上勤于思考、敢于创新,不断研究新问题、探索新途径、创造新经验。撰写了一篇以上的工作研究论文或课题组主要成员。

3、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业务熟练,业绩突出,工作积极,具有主动性和前瞻性。

4、具有良好工作作风,严谨务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公平公正,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声誉。

(三)优秀辅导员

1、能认真学习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开展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学生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勤奋学习、立志成才。

2、热爱学生工作,敬业爱岗,为人师表。

3、熟练掌握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工作有思路,善于思考,注重研究。撰写了一篇以上有关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论文或课题组主要成员。

4、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爱学生工作,关心学生,努力为学生排忧解难,得到大多数学生的信赖和尊敬,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望。

(四)优秀班主任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治立场坚定。

2、热爱学生、热爱班级管理工作,认真细致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所带班级凝聚力强,班风学风好,各项工作均走在前列,是学院的优秀班级,或改变班级面貌有突出成绩。

3、积极探索班级学生管理、教育的新方法、新途径,工作能力强,团结同志、联系学生,经常深入学生中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心理状况,乐于帮助学生解决学习、工作、生活、思想上的实际问题,及时反映学生的意见和建议,作风民主,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受到学生的普遍拥护和爱戴。撰写了一篇以上有关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论文或课题组主要成员。

4、注意培养班团干部,积极组织开展班团活动、政治活动及其它集体活动,学生在开阔知识视野、活跃文化生活、培养集体荣誉感等方面反映好,效果突出。

三、评选名额

(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

由各系部自行申报,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以系部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进行评审产生。

(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

按专职学生管理人员人数的20%比例由学生工作部申报,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审产生。

(三)优秀辅导员

按现职辅导员人数的20%比例评选。各系部按本系部辅导员人数的20%比例推荐申报,比例人数不足1人的按1人推荐申报,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全院范围内进行统一评选产生。

(四)优秀班主任

按现职班主任人数的15%比例评选。各系部按本系部班主任人数的15%比例推荐申报,比例人数不足1人的按1人推荐申报,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全院范围内进行统一评选产生。

四、评选工作安排

1、2018年6月20--2018年6月30日各系部开展评选工作,进行评选。

2、2018年7月2日前各系部将推荐材料纸质档及电子档报送学生工作部。

3、2018年9月,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审、表彰。

4、联系电话:0746-6663026,联系人:毛辉斌,电子档发送邮箱:253954082@qq.com

五、评选要求

1、各系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事求是,好中选优,严格审核,保证评选工作的透明度。

2、各系部要严格按照下达名额评选推荐,超过名额的不予受理。

3、各系部推荐的优秀辅导员人选在全体学工人员大会上进行述职,学工部组织专家、评委现场评审,评审时间初步定于7月3日。

4、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进步奖的单位,需报送《永州职院2017-2018学年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一份,申报报告一份;推荐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的,需报送《永州职院2017-2018学年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一份,事迹材料一份;推荐为优秀辅导员的,需报送《永州职院2017-2018学年度优秀辅导员推荐表》一份,事迹材料一份。推荐为优秀班主任的,需报送《永州职院2017-2018学年度优秀班主任推荐表》一份,事迹材料一份。

附件:

附件1:《永州职院2017-2018学年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附件2:《永州职院2017-2018学年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附件3:《永州职院2017-2018学年度优秀辅导员推荐表》

附件4:《永州职院2017-2018学年度优秀班主任推荐表》

太平洋在线会员注册

2018年6月19日

附件1:

永州职院2017-2018学年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系部名称


负责人、职务


学生总人数


专职辅导员数



学工部

意见


学院党委意见









附件2:

永州职院2017-2018学年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学历


现任职务、职称


工作部门


联系电话


从事工作及年限




学院党委意见













附件3:

永州职院2017-2018学年度优秀辅导员推荐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学历


现任职务、职称


所在系部


从事何工作


工作年限



学工部

意见


学院党委意见














附件4:

永州职院2017-2018学年度优秀班主任推荐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学历


现任职务、职称


所在系部


从事何工作


工作年限



学工部

意见


学院党委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