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思政教育 > 辅导员之窗 > 正文

转发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授予何平同学为“湖南省优秀大学生”的决定

【来源: | 发布日期:2011-12-09 】

                  转发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授予何平同学为“湖南省优秀大学生”的决定

学院各系(部):

现将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授予何平同学为“湖南省优秀大学生”的决定》(湘教工委通[2011]6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具体要求如下:

1、 各系各班召开学习何平同学的主题班会。

2、 各系要提交学习何平同学的活动总结,于2011年12月19日前发电子档到学工部邮箱:yzzyxgb@163.com.

学生工作部

二0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关于授予何平同学为

“湖南省优秀大学生”的决定

各市州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何平,女,中共党员,1991年2月17日出生,湖南省浏阳市人,现为湖南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2009级对外汉语专业学生。何平同学在父亲中风瘫痪在床、母亲患间歇性精神病、弟弟患先天性心脏病等困难面前,以超乎常人的毅力,坚持长期照顾家人,20岁时带着弟弟上大学。在校期间,她克服种种困难,坚持用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思想上积极要求上进,学习上勤奋努力,工作上认真踏实,全面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先后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十佳大学生等荣誉。尽管家里困难重重,但她始终对党和政府、对社会、对未来充满信心,尽己所能帮助同学、捐献灾区,用愉快的歌声和热情的行动感染他人。何平同学的优秀事迹得到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受到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在社会各界和高校师生中引起了强烈反响。她被誉为“最有担当的90后大学生”、“向日葵女孩”等。

何平同学孝老爱亲、敢于担当,乐观进取、感恩社会,自强不息、追求卓越,充分彰显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鲜明的时代精神,集中体现了一名共产党员和当代大学生崇高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精神风貌。何平同学的优秀事迹具有典型的教育意义,特别是在当前形势下,学习和宣传何平同学的事迹,对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和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健康成长、立志成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表彰何平同学的优秀事迹,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湖南省教育厅决定授予何平同学“湖南省优秀大学生”称号,并号召全省大学生向她学习,学习她孝老爱亲的高尚道德品质,勇于担当的强烈责任意识,乐观进取的积极人生态度,追求卓越的顽强拼搏精神。全省高校要通过报告会、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积极组织广大青年学生认真学习何平同学的优秀事迹,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争做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