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育才”专项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育才”社会资助项目将对我校150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资助金额为1000元/生。现将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范围: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评选原则:公平、公正、公开
三、评定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素质较好,遵纪守法,热爱祖国,热爱学校的学生。
2、当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或当年未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但因突发事件、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评: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者;
(2)吸烟、酗酒、大吃大喝和铺张浪费的;
(3)谎报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或本人生活状况的;
(4)学生学籍状态为休学、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者。
四、评审程序
1、学生本人申请(3月29日-3月30日):符合要求的学生填写《太平洋在线会员注册“育才”社会资助项目申请表》。
2、班级评议(3月31日):班委会根据申请学生实际情况组织全班学生进行公开评议,要求有班级会议记录备查。
3、学院复核并公示(4月1日-4月5日):辅导员核实申请学生的基本情况以及申请条件,经班级民主评议后上报到各学院,各学院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并公示。公示完成后无异议,填写《太平洋在线会员注册“育才”社会资助项目汇总表》,在4月6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352541719@qq.com,纸质版由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4月7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核。
5、学校审批并公示(4月8日-4月12日):学生工作部部务会议审核通过后,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学生工作部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