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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咨询须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7-03-28 】

一、面谈咨询流程:

1.预约:可以由本人或他人代为预约,填写预约表,也可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预约。

2.每次咨询时间以40-50分钟为宜,咨询疗程一般为4-8次,每周一次,咨询老师应根据来访者问题轻重制定咨询目标、计划及疗程。

3.面谈结束后,如有来访者需要两次咨询或接受拟定的咨询方案,应与咨询员预约下次面谈时间,并做好预约登记。

4.坚持咨询:心理咨询需要一个过程,能否坚持下去决定了最后的咨询效果,所以不能半途而废。

5.结束咨询:如果完成了咨询计划,达到了预期效果就可以及时结束,如果你认为咨询师不能有效解决你的问题,你可以提出转介或中断咨询的要求。

二、咨询接待时间

夏季:周一至周日下午3:00-6:00

冬季:周一至周日下午2:30-5:30

三、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院本部0746-6663525

医学部0746-6367241

农学部0746-8218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