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后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正值夏末秋初新学期开始之际,为深入贯彻省委教育工委有关文件精神,充分了解学生疫情防控期间的心理状态,适时掌握我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现组织我校学生开展2020秋季学期开学后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调查和心理危机排查工作,防范学生因假期遭遇突发事件或心理困扰引发心理疾病、行为问题和危机事件,做到心理问题早期发现、及时防范、有效干预,防止恶性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维护校园稳定,请各院系各班级及时、认真开展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排查时间
9月2日至9月15日
二、排查范围
全体在校学生
三、排查重点人群
(一)对近期发出下列警示讯号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的重点干预对象及时进行危机评估与干预:
1.谈论过自杀并考虑过自杀计划和方法,包括在信件、日记、图画或乱涂乱画的只言片语中流露死亡念头者;
2.不明原因突然给同学、朋友或家人送礼物、请客、赔礼道歉、述说告别的话等行为明显改变者;
3.在疫情期间心理排查中筛查出来的有自杀倾向的学生;
4.有伤害他人意念、行为的学生。
(二)对存在下列因素之一的学生,应作为此次心理危机干预的高危个体予以特别关注:
1.曾确诊过新冠肺炎的学生、疑似新冠肺炎病例的学生、有密切接触过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学生、从重点疫区返回的学生、有集中隔离观察或居家隔离观察经历的学生、家人或自己在疫情一线提供服务工作的学生;
2.因长时间隔离引发心理问题的学生,如因不能外出活动而带来的烦躁不安、与家人发生的各种亲子冲突、时间管理混乱、睡眠节律紊乱以及因疫情而出现的焦虑、抑郁等不良情绪和外在行为反应的学生。
3.2019级新生心理普查筛选出来的关注学生;
三、排查方式
(一)问卷调查。所有在校学生必须在今日校园APP上填写《2020秋季开学返校学生心理调查问卷》,9月9日前完成填写。
(二)危机排查。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院(系)对学生开展心理危机的自查工作,具体排查方式由各院(部)系自行确定。对可能存在心理异常或心理危机的学生,应通过各种方式给予充分关注,帮助学生渡过心理困境期。
(三)报送信息。通过排查发现存在心理异常或可能出现心理危机的学生,各院系应认真填报《太平洋在线会员注册学生心理危机排查统计表》(见附件1),于2020年9月16日下午17点前将纸质版盖章交至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院本部二教楼B座415),并将统计表(附件1)电子版发至2509246938@qq.com,同时报本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备案。对于没有危机情况的院(系)实行零报告制度。
四、查后工作
(一)努力实现“一对一”帮扶。筛选出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后,各系部要安排适当的人(辅导员、当事人的同学、朋友等)与当事人在线交流,确定问题的严重程度,实现“一对一”帮扶,并建立健全心理档案。
(二)以下学生群体尤其需要重点关注:
1.对既往心理普测和心理排查结果中的重点关注学生,要进行一对一有效沟通,了解学生真实的身心状态;
2.对心理疾病治疗和服药期间的学生,要加强与家长沟通和联系,关心学生治疗进展和康复情况;
3.对缺少家庭支持、家庭关系紧张的学生,要关心他们居家生活情况,指导他们与家人进行有效的沟通和相处,帮助他们进行自我调节。
(三)对于问题严重的学生,要及时与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取得联系,便于开展咨询和转介工作。
五、注意事项
1.请各院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保证排查工作的有效开展。
2.排查工作严格遵守“以人为本”的原则,避免造成紧张气氛;尊重学生,保护学生隐私。
3.确保排查没有漏洞,干预及时,记录详细。
4.妥善处理有关问题。筛选出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后,各院系要安排适当的人,如辅导员、班级心理委员、班级干部等,与当事人交流,确定问题的严重程度和是否可能出现自伤、伤人等意外,实现“一对一”帮扶。对于精神康复期学生,要责成学生家长监管其
按时服药,相关老师和同学要给予更多关心和照顾。对确诊有精神疾患的学生应尽快转诊,或休学治疗,避免情况恶化。
5.保证存在自伤或自杀风险的学生24小时有人监控,确保学生不出意外。
6.对于问题严重的学生,要及时与心理中心取得联系,便于开展咨询和转介工作。
学生工作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0年9月3日
附件1:
太平洋在线会员注册学生心理危机排查统计表
系部:_______________(公章) 心理健康专干: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填报时间_____年__月__日
序号 |
姓名 |
班级 |
宿舍号 |
手机号码 |
辅导员 |
异常表现突出情况 |
系部已采取措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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