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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级新生心理健康普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10-13 】

关于开展2016级新生心理健康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当前,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也是高等学校加强学生管理工作及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心理健康普查是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实施心理普查,我们可以较全面地了解学院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及时掌握学生的心理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的心理辅导和教育咨询工作,从而确保学生身心健康,构建和谐校园。

为此,学生工作部心理中心将组织开展2016级新生心理健康普查,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系根据工作的具体程序和步骤安排,积极予以配合和切实的布置。

此次心理普查的相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普查对象:2016级全体三年制高职新生,2013年入学的五年制大专学生。

二、普查时间:2016年10月13日--11月15日

三、普查方法:

登陆我院校园网“学工部心理健康网站中的心理测试栏目”进行测试。

具体登陆办法和普查操作过程由各系心理辅导员,院、系心理部和各班心理委员负责指导。

普查前,由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老师负责完成对三个校区各系心理辅导员;院、系心理部和新生班心理委员的培训工作(三个校区学生干部各进行一次培训,心理辅导老师集中培训一场,共四场培训),并下发具体普查登陆程序到各班张贴。

四、普查结果的分析处理:

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负责对本次普查数据进行汇总和分析,筛查数据中的阳性个案,及时与系部联系,加强对个案的跟踪及心理回访工作;同时总结写出我院2016三年制高职新生和2013年入学的五年制大专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分析报告,并送报各系(院)和相关主管部门。

完成普查后由心理中心安排相关老师在省厅要求的时间及时完成SCL-90建模工作并及时上报省厅。

五、普查中各系的工作要求:

1、各系将2016年所有三年制高职新生和2013年入学的五年制大专学生按附表一格式制作成Excel表格于10月19日前上报,报送邮箱:148324820@qq.com;

2、各系根据本系新生机房使用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普查班级的时间及地点,并在学生完成心理普查之后,要求其在普查签名表(附表二)上签署测试日期及签名,以便对测试数据及时统计;

3、普查期间,请班级辅导员务必到场,维护秩序,确保普查测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4、各系部普查完成情况将于11月10日开始在学工群每天定时公布,以便各系及时比对。

5、11月15日普查结束后,请各系将学生普查签名表(附表二)纸质版上交到心理中心(2-415B)。

学生工作部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16-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