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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级新生办理通学外宿申请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3-10-13 】

关于2023级新生办理通学外宿申请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根据《太平洋在线会员注册学生住宿管理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对我校学生办理2023—2024学年通学外宿申请通知如下:

一、所有本校学生原则上由学校统一安排在校内指定的学生宿舍住宿。

二、符合通学条件,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通学外宿

(一)通学外宿的条件

1.学生家住永州市,距离学校3公里以内;

2.因特殊原因需单独住宿的;

3.因身心健康问题需单独住宿的,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证明材料,且有监护人(家长)陪读者

(二)办理外宿的审批程序

1.符合外宿条件的学生,经家长同意,本人如实填写《太平洋在线会员注册学生通宿申请审批表(2022版)》(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

2.学生签订《太平洋在线会员注册学生校外住宿生安全承诺书(2022版)》(见附件2)。

3.以二级学院为单位集中审核同意后签字

4.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报学生工作部审批。

(三)办理外宿须提供的材料清单

1.本人书面申请书(附家长意见、相关证明材料)。

2.申请表中所涉及的相关人(本人、家长、亲属、共同居住人、房东等)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3.因身心健康原因不适合集体居住学生宿舍的,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书、医生建议)原件。

4.租住的需提供租房合同原件。

5.《太平洋在线会员注册学生通宿申请审批表(2022版)》原件。

6.《太平洋在线会员注册学生校外住宿生安全承诺书(2022版)》原件。

三、办理时间

917——930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其他注意事项

1.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收齐后再上报各校区学工部办理审批。

2.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在校外租房居住。各学院要以高度的责任心,采取有力措施,常态化排查私自在校外租房居住行为;对未经批准在外租房居住的学生,要会同家长认真做好其思想教育引导,决不能留下管理和教育工作的死角和空白点。

3.各学院要加强校外住宿学生安全和疫情防控管理,特别是要求学生不能租住在危房和自建房内。

4.通宿申请原则上每学年办理一次,到期后需重新提出办理申请。

5.如发现学生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在校外私自租房等行为,将取消该生校外住宿资格,并立即搬回指定的公寓居住,对拒不搬回的,一律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6.已办理通宿手续仍在宿舍住宿者,一经发现,将按一个学年追缴住宿费。

7.在校外住宿期间及其往返住宿地与学校之间所发生的一切危及自身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危害社会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完全承担。

8.二级学院如实登记,建立校外住宿生档案。若校外住宿地点发生变更,申请人及时报告本班辅导员及所在教学点学工部和二级学院登记备案。




学生工作部

202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