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011-12

关于2012年高等学校普通专科毕业生 “专升本”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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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高等学校普通专科毕业生 “专升本”工作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高等学校普通专科毕业生“专升本”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1]461号)精神,结合我院2012届毕业生即将离校的实际情况,初拟定与吉首大学、长沙医学院、湖南工业大学、湖南工学院、湖南涉外经济学院等大学合作“专升本”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作招生专业

护理  口腔医学技术  医学检验技术  医学影像技术  眼视光技术  药学 计算机网络技术  计算机应用技术  临床医学  旅游英语  农产品质量检测  商务日语  商务英语  艺术设计  音乐表演  影视动画  应用英语 应用韩语  园林技术 图形图像制作  旅游管理  网络系统管理

电气自动化技术  机电一体化技术  建筑工程技术   模具设计与制造  数控技术  市场营销   物流管理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工商管理   会计学

三、选拔范围及比例

1、选拔范围为2012届普通高职三年制专科应届毕业生;

2、推荐参加选拔考试的人数为选拔范围内各专业学生数的20%(各专业推荐人数不得少于2人),选拔录取比例控制在参加考试学生总数的50%以内。

四、推荐条件

推荐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的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各系部必须严格按条件、分专业在规定的选拔比例内推荐优秀专科毕业生。

1、德智体全面发展;

2、各科成绩平均分进入本专业同年级前20%

3、在校期间(20123月底以前)必须获得《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6分以上;

4、应征入伍的在校专科生在部队荣获三等功的,退役后办理了复学手续并完成了专科阶段学习、取得《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6分以上的应届毕业生,可免试进入本科阶段学习。

5、参加“专升本”考试的同学必须完成专科教学计划,只有获得专科毕业证的同学才有机会进入本科阶段学习

6、在近一年内没有受过学校“记过”或以上处分。

五、报名程序

1、有意参加选拔考试且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请到各系填写好“专升本”志愿表(见附件1)

2各系必须严格按推荐条件进行审核,不得推荐不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参加“专升本”考试,各系须在学生志愿表 “表现情况”栏签署意见;

3、所有推荐报考对象公示三天,没有异议后正式上报;

4、 各系必须在学生离校之前将方案告知毕业生,并统一于2012330前将下列内容报交招生处。①考生志愿表② “湖南省普通高校2012年‘专升本’学生推荐名单”(见附件2,同时附Excel格式电子版)、(本方案和所有表格请到我校招生网或招生处工作QQ群共享里上下载)③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或以上等级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④同底正面1寸免冠近照三张(一张贴志愿表“照片”处,另外两张轻贴志愿表右上方)⑤身份证复印件一张统一交招生处

六、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安排(待定)

七、其他事项

1、本科院校学杂费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于每学年开学报到时交清。

2、通过“专升本”选拔注册的学生与当年的专科毕业生一同发放专科毕业证书,并予以电子注册。“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院校三年级学习后,严格执行本科院校的教学计划和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不得再转学或转专业。完成本科学业后,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精神,其毕业证书内容填写“在本校X 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 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学士学位证书的发放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调整学位证书版式及格式内容的通知》(学位字[2007]25)的规定办理。

八、工作要求

1、各系要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要将方案精神告知2012届三年制高职毕业学生。

2、严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选拔原则。

3、严格把关,严禁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出,则取消报考资格,并给予有关人员严肃处理。

4、严格按照各专业成绩、综合排名推荐,如有不愿参加“专升本”推荐报考的,可以依次递补。

5、学院纪委全程参与专升本学生推荐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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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