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16-11-16 点击数:
卫生保洁管理制度
一、每天必须定时清除公共用房的过道、楼梯、门厅内及学院范围内所有硬化铺装广场、道路的垃圾和杂物、脏物,每天不得少于2次,定时冲洗公共厕所,未达要求的每次罚款5—10元。
二、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凡连续3次卫生检查不合院领导要求的,根据情况,对负责本片的卫生保洁员罚款10—30元。
三、卫生保洁员在清扫同时,也必须履行监督学生乱丢果皮、纸屑和杂物、脏物等及时纠正学生的不良行为,发现不制止的每次罚款2元。
四、做好院内突击性卫生保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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