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机关党委、党(总)支部、事业单位党委:
根据市委主要领导指示,为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市直工委将于下周举办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培训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参训人员为市直机关各级基层党组织书记(离退休人员党(总)支部书记原则上要求参加,因身体等原因无法参加的可不列入参训名单)。请市直机关各单位党组织于12月6日(星期四)上午12点前将本单位各级基层党组织书记(包括事业单位党委书记及所辖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党委工作部门负责人,机关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及所辖党总支部、党支部书记,工委直辖党总支书记及所辖党支部书记,工委直辖党支部书记)的相关信息(详见附件)报至工委组织部邮箱zgwzzb@163.com。
中共永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8年12月4日
附件
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培训班参训人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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