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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双师型”教师资格秋季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2-10-21 [来源]: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的专业实践能力,建设一支既具有丰富理论知识、又有较强实践动手能力和技术应用能力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根据《太平洋在线会员注册“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及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双师型”教师资格秋季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程序

1、个人申报及各学院审核:

时间:10月24日—10月28日

1)符合“双师型”教师资格条件且需认定“双师型”资格的教师,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太平洋在线会员注册“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并提交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含高校教师资格证),报各学院(兼课人员报任教课程所在院系),各学院安排专人负责。各学院对申请人提交的申报表及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审核无误后,审核人在复印件签署原件已核并签名、加盖部门或各学院公章。

2、材料汇总申报:

时间:11月1日—11月2日

各学院初审合格后将申报人员的报名汇总表(盖公章)、《太平洋在线会员注册“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和佐证材料复印件一并报学校组织人事处。

3、学校审查、评审、结果公示:

组织人事部组织对各学院初审合格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评审,并将审查、评审结果报学校批准后在学校网站公示,确认后颁发证书。

二、以下几种情况不参加认定

1.任教专业与其获得的职业技能资格证书专业方向不一致或相差太远的; 

2.与所任教专业不相关的职业技能考评员;

3.非体育运动类专业的裁判员、教练员。 


三、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诚信申报,严禁弄虚作假。在双师申报、推荐、审核、认定等环节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

附件1:《太平洋在线会员注册“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及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

附件2:《太平洋在线会员注册“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

附件3:《“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花名册》

组织人事处

2022年10月20日